校办〔2020〕30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经学校一届六十六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医科大学
2020年8月13日
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学校秋季学期的全面复学复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
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扎实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二、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准备
(一)严格落实复学复课标准
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疫情指挥部关于推进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制定完善的学生返校方案,稳妥有序的安排学生分批、错峰返校。与省教育厅及地方的疫情指挥部保持沟通,及时将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等报备,做好迎检工作。
负责部门:防控办
(二)全面做好师生健康排查
继续坚持师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跟踪,确保在师生返校前,全面精准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旅居史、返校行程等信息,特别是在中高风险地区、在境外的人员以及有疫情相关接触史的人员情况,实现精准监测与防控。
负责部门:人事处、疫情排查组、各二级单位/部门
(三)落实师生返校健康卡填报
师生返校前,必须进行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记录,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返校时如实填报相应的健康卡(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中教职员工及其校内居住家属的健康卡(包括电子档、纸质档),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学生的健康卡(包括电子档、纸质档)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报学生处。
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暂缓返校,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待身体康复后再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
(四)做好疫情防疫物资储备
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重点保障门岗安保人员、清洁人员、食堂人员、门诊医护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物资需求。社会化服务外包单位人员的口罩,由所在公司负责提供。所有物资需严格做好仓储管理,严格做好消防安全等措施。
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
负责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五)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
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六)落实校地联防联控机制
开学前,加强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对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熟悉地方防控要求及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校园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两校区门诊部
(七)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
制定完善的新生入学接待方案,做好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负责部门:学生处、教务处
三、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一)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应进行14天的校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学生), 或校外居家健康观察(指在校外具备居家观察条件,并向所在社区报备的教职员工),在观察期结束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返校参加校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健康观察应安排单人单间,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后勤服务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处
(二)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对近期从中风险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校发放健康告知书(见附件4),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随访其健康状况直至离开中风险地区满14天。
返校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可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入粤不满7天,应在入粤7天后,再检测一次核酸。
返校时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需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对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结果期间,暂安排在校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区居住。检测结果阳性者,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转运、终末消毒;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移至普通宿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处
(三)从境外返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暂不返校。对已经入境师生,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防输入的相关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重点岗位教职员工
校医、宿舍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商铺等后勤服务社会化单位等与学生接触较密切的重点岗位人员,必须应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返校。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四、做好师生返校防控教育
(一)做好返校防控教育
要提前做好师生返校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掌握防控相关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提醒师生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二)师生返校防控要点
1.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或密闭公共场所,以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 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如有触碰,不用手触碰眼鼻,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负责部门:宣传部、公共卫生学院、人事处、学生处
五、严格落实开学后的常态化防控
(一)落实日常防控
1.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坚持每日健康状况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精准掌握师生每天的健康状况。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
2.严格落实学生的晨、午、晚检制度及因病缺勤跟踪和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课)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做到跟踪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3.在宿舍、行政楼、宿舍、课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会议室等人流密集场所(或密闭式场所),坚持开展体温检测,在关键人流密集通道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全面加强校园师生的体温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医院管理处、各网格化管理单位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负责部门:各网格化管理单位
(三)继续加强校园出入管理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把好校门关,所有人员入校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原则上禁止外卖配送入校。要加强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学生处
(四)做好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五)着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对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及港澳台师生实行暂不入境返校政策,切实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要对在境外的外派师生及时给予适当延期,提供必要支持,并会同国外合作院校、驻外使领馆提供服务保障。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跨境交流活动,对少量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确需入境返校的人员,实行个案审批,并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及检测工作。
负责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持续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及消毒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防止传染病滋生蔓延。对宿舍、食堂、课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场所或区域的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对空调系统、楼道、电梯等重点设备,按相关指引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营造卫生健康校园环境。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采取学生分时分批、错峰就餐等方式,降低传播风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执行食堂消毒的有关标准,加强对食堂就餐区域设备设施消毒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不得采购进口的海鲜产品,做好复学复课后食源性疾病防控。确保教职员工、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八)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加大疫情期间的毕业时就业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适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联系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合作企业、校友企业,积极吸纳本校毕业时,扩大招聘规模。要重点遴选一批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
负责部门:学生处
(九)做好心理辅导
要制定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师生心理危机干预,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广泛开展“弘扬抗疫精神、筑牢家国情怀”“逆境携行,你我同心”等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乐观、愉快、自信、平和的健康心态。要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同伴互助、团体辅导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要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充足的情感、生活和学业支持。
负责部门:学生处、人文与管理学院
(十)科学安排教育教学
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及教学时间,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合理把握教学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原则上开学的两周内,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逐步恢复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组织好复学“第一课”,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科普防疫知识。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结合疫情防控,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开展相关的文体活动,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
负责部门:教务处、体育教学部、团委
(十一)加强科研管理
要充分利用医学院校的优势,鼓励基础、临床科研人员聚焦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要在做好防疫和各类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放科研实验室,定时做好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的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在确保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研人员开展校外采样、校外调研、校外实验、校外技术服务等科研活动。
负责部门:科技处
六、规范开展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防控办。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安排前往定点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三)在校期间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教职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及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凭医疗机构的治愈证明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两校区门诊部
注:以上的各类防控措施,如疫情发生变化,与上级新文件要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教职工健康卡
2.教工家属健康卡
3.学生健康卡
4.健康管理告知书
5.校园发热病例应急处置流程图
6.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实施方案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
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