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8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强化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上报人员健康信息。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每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谎报、迟报、漏报、瞒报。要重点关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潜在风险人员,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有关情况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单位、部门,出现疫情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公室,按照学校有关预案及时规范处置。
(二)严格执行值班和应急处置制度。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安全保卫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门诊部医护人员等值守的学校总值班安排。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要24小时带班,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落实好值班期间各项工作任务,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暑期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工作预案,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上报。根据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需要,做好随时到岗工作准备。
暑期学校门诊部要继续开展发热学生的预诊、分诊工作,第一时间做好涉疫学生及其他传染病学生的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处置。
(三)严格执行暑期外出报备审批制度。教职员工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需要到省外的,往返均需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审批同意,并向学校防控办公室报备。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前往的,需报学校防控办公室审批。各单位、部门要清楚掌握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暑期行程,做到底数清、行程可追踪、情况有反馈。
二、严格落实暑期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校园门岗管理。学校在暑期进一步强化“封闭式、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教职员工进入校园一律实行“校园出入证”管理制度,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异常的须做好就诊与处置工作。暑期留校学生严格执行封闭管理期间的外出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预定线路外出,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返校,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校。因特殊情况需进校的外来人员,按照“谁报备,谁负责”原则,由校内相关单位办理手续,由安全保卫处审批后,持“粤康码”绿码实名登记、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进校。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全面做好学校消防、危化品、防风防汛、反恐、校园出入、校园周边等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夏季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重点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学校场地均不对外开放,根据需要向校内师生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保洁、消杀、通风、测温、限流、服务人员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要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消杀、卫生清洁,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三、严格落实暑期校外师生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师生居家疫情防控。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关注国家关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调整动态,提醒师生员工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要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聚会;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会议和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各学院要做好家校协同联动,加强暑期离校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指导学生做好暑期个人防护,健康饮食、合理作息、加强锻炼,提升自身免疫力。
(三)做好实习实践学生管理。暑假期间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要加强个人防护,向所在学院每天报告健康状况及行动轨迹,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参加实习实践学生的相关状况。
四、扎实做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学生处、教务处、医院管理处和研究生院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和属地的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早谋划制定秋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和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准备工作,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利用假期对校园防控措施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补齐防控短板,并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
师生员工返校时应提供返校前14天内的行程,确保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
五、切实加强暑期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落实防控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工作和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慎终如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更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持续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实抓细暑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坚决守牢学校疫情防控阵地。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严格防控纪律要求,积极主动,靠前指挥,确保暑期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学校防控办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不断调整的实际要求,对各单位、部门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对暑期疫情防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漏报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后果者,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广东医科大学
2020年7月21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
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印发